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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不只是做B超

文章来源:相山友好医院点击:更新时间:2018-09-12 14:27

  产检不只是做B超。

  孕妇在怀孕之后和生产之前需要做的检查很多,并不只是只做一个B超就行的。

  B超检查只是一个筛查,不能诊断。但医生可以按图索骥,接着去作一些实验室的检查,如脐血检查、羊水检查等,即可进行产前诊断。比如,B超显示胎儿多一根手指。这只是胎儿多指缺陷,还是合并其他器官组织发育异常呢?是否还合并有染色体缺陷的遗传性疾病?这些是B超检查无法告诉我们的。

  相山友好医院产科医生指出:

  孕期不能只做B超检查的一个原因是:B超“缺乏对于缺陷儿患病原因的跟踪检查”。

  不少孕妇作完B超,得知胎儿是缺陷便简单地选择了流产,不去作产前诊断和流产后的尸检深究其根源,这就很可能导致这样的后果:孕妇怀的下一胎,仍然是不健康的。事实上很多反复自然流产的孕妇,究其流产原因,多数属于胎儿缺陷或染色体异常,只是很多人仅简单地接受流产的事实,而不去选择主动追查流产原因。

  孕期不能只做B超检查的第二个原因是:是B超检查发现了问题,孕妇心存“只是一时的现象”的想法,希望下次来复查B超,情况会变好,从而拒绝作产前诊断。这是非常危险的。比如B超发现“肾盂扩张”.随妊娠进展这种现象可能会消失,此时若认为胎儿没问题了而拒绝作产前诊断,那就错了。因为“肾盂扩张”是超声检查染色体病的一个重要标记。虽然标记消失了,但染色体病并没有消失。

  对于超声或产检筛查出的染色体病高危病例,医生不能以“过几天再复查”来应付病人,这是掩耳盗铃的做法,而应该抓住时间“打破沙锅问到底”!否则错过诊断时机,胎儿即将出生才采取诊断措施,就为时已晚了。

  所以,在做B超检查发现胎儿有问题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时,准妈妈们不要有抗拒心理,或是担心产前诊断有可能影响到胎儿甚至引起流产,而不愿配合。如果把出生异常儿的危险性与检查可能造成的危险性相比,权衡得失,你就会理智地接受医生的建议了。

  那么,在整个怀孕期内都需要做多少次的B超检查呢?

  一次B超检查在孕11—13周+6天,重点在于对唐氏综合征进行筛查和初步排除严重缺陷。

  第二次B超检查在妊娠19~24周。这是系统筛查胎儿是否有严重的发育缺陷的科学时期。

  第三次是在怀孕28至32周,用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状况及胎盘有无异常等。这是目前通用的超声检查方案。

  第四次在分娩前,了解胎儿大小、胎盘、脐带及羊水情况,可行彩超,对分娩有重要意义。

  另外,对一些特殊病例,还应增加B超检查次数。其他常规的产前检查具体时间如下:孕11~13周+6天检查孕妇血,进行唐氏综合征的筛查;孕2()周以前至少检查一次;孕20~28周,每四周一次;孕28~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分娩。中间若发现了异常,则要酌情增加检查次数或增加其他检查手段。

  怀胎十月是一个让所有女人都欣喜万分的时期,对新生命充满了期待,而胎儿的健康时刻牵挂着每一个家庭的心。但现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导致新生儿的缺陷率越来越高,相山友好医院医生提醒您,保持一个乐观的心对孕妇非常重要,但定期的孕期检查更有助于我们对胎儿的健康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每一个新时代的准妈妈和准爸爸们都应该建立一个定期做孕期检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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