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什么情况下不能做?
文章来源:相山友好医院点击:
次更新时间:2018-09-11 10:12
药物流产以其简单方便、无需住院等优势深受意外怀孕女性青睐。但药物流产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药流流产也有禁忌症。那么,药物流产什么情况下不能做?看看医生怎么说:
药物流产什么情况下不能做
1、药物禁忌:患内分泌疾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慢性疾病、各种肿瘤、血液或血栓性疾病等疾病的女性不同服用米非司酮;而患有青光眼、心脏病、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不宜服用前列腺素药物。
2、时间限制:药流佳时间对流产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般在怀孕49天内进行药流,超过这一时间都不能施行药物流产。药流对女性年龄也有要求,年龄超过34岁女性禁止使用药物流产。
3、疾病限制:近3个月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又意外怀孕的女性禁忌药流。未婚女性、子宫缺陷(残角子宫、双子宫)、剖宫产术后半年内怀孕女性要经过详细检查在医生诊断下确定是否可以药物流产。
4、宫内节育器:避孕失败后怀孕、疑似宫外孕、宫内孕不明确,这三种情况都不能施行药物流产。且由于条件限制服药后不能及时去医院就诊者禁忌,以免发生大出血等紧急情况威胁生命。
5、有吸烟喝酒嗜好:吸烟每日超过10支,有喝酒嗜好的女性禁止使用药流结束妊娠。同时要切忌连续服药,把避孕药物作为常规避孕药物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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